團體工作的分類:(許臨高 p、27)
1、組成的目的:處遇性團體、任務性團體
2、團體形成之意志:組成團體、自然團體
3、組織程序:正式團體、非正式團體
4、成員進入與退出和增加與減少之自由程度:開放式團體、封閉式團體
5、成員與團體的關係:內團體、外團體
6、人數的多寡:大團體、小團體
7、時間長短:暫時性團體、永久性團體
8、成員關係:初級團體、次級團體
9、成員與團體的關係:參照團體、會員團體
六、處遇性團體與任務性團體的比較:(許臨高 p、19)
七、團體工作的價值觀:(許臨高 p、20)
1、Gisela Konopka提出:
(1)減少歧視。
(2)互助合作的價值。
(3)主動性、自主性的價值。
(4)參與的自由。
(5)成員及團體的個別化。
2、近年來發現重要的價值觀:
(1)成員具備幫助他人的能力。
(2)團體有能力賦予人們力量(充權)。
(3)透過團體的力量,可以促進來自不同背景成員間的了解,和彼此
八、團體工作倫理守則:(許臨高 p、22)
1、告知成員團體的目的與目標,及相關的一些訊息,如潛藏危機、費用等。
2、關於團體工作者應具備的條件。
3、著重在團體聚會時應有行為的倫理守則。
九、處遇性團體的類型:支持、教育、成長、治療、社會化。(許臨高 p、36)

十、任務性團體:
(一)任務性團體種類:
1、滿足案主需求:工作團隊、治療會 議、職員發展團體。
2、因應組織需求:委員會、顧問團、董事會。
3、因應社區需求:社會行動團體、聯盟和代表會議。
(二)任務性團體特徵:
1、團體成員是被組織的章則所規定,或被機構結構所強制組成。
2、團體目標可能源自於社會工作者、機構同事、成員等。
3、團體成員應有興趣、訊息、技巧和必須的權力來完成團體的目標。
4、團體成員要有一定的人數,且要有足夠的異質性來代表受到影響的大眾
十一、團體形式:
1、比較:
2、開放式團體的三種模式:
(1)隨時加入模式:成員自由選擇,進入條件很廣,在不確定期限內想要加入即可加入。
(2)替代模式:團體領導者在團體成員有缺時才補充新成員。
(3)再形成模式:團體在契約期間不再加入新成員,但原來老成員可能離開,等契約期到,再形成一個新團體,包括一些老的及新的成員。
十二、團體組成的條件:
(一)決定團體同質、異質性之考量
1、性別:單一性別或兩種性別
2、年齡:相同年齡或有較大範圍的年齡層
3、婚姻狀況:結婚單身或混合
4、智力:智力情況
5、教育:單一的或混合的教育程度
6、社經地位:相同的或散落不同的社會階層
7、自我強度:相同的忍受力和相近的問題處理能力
8、問題形態 :真正要處理的問題是相似的或不同的
(二)比較同質性、異質型團體的優缺點十三、團體大小:
(一)基本概念:
1、依據團體目標、成員年齡、待探討的問題及成員需求而定,成員人數約為五至十二人。
2、實務工作者以團體目的和自己舒服的層次,做為設定團體大小的主要依據。
3、組成一個團體大小時,領導者必須考慮每一成員的成熟度、能力及能夠專注的時間。
(二)大團體
1、容許成員隱藏,使個人有機會退縮或停止出席。
2、得到注意較少,彼此互動時間少,團體壓力較小。
(三)小團體:
1、成員投入和親密,領導者較容易接近每一成員。
2、團體壓力大。
3、對於提供不同價值的資源,或建立夥伴聯盟機會可能會有所不足。
十四、團體工作的實施原則:
1、社會工作原則,利基在專業價值上。
2、人類需求原則:
(1)生理:吃、喝、拉、撒、睡、性
(2)心理:安全、愛、尊重、歸屬、自我實現
3、文化背景原則:文化脈絡下的團體工作。
4、團體組成、計畫的原則。
5、目標明確化的原則。
6、專業關係建立的原則。
7、團體個別化的原則。
8、引導團體互動的原則。
9、團體民主自決的原則。
10、彈性的原則。
11、團體活動經驗成長的原則。
12、運用社會資源的原則。
13、評鑑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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