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個案工作
2008/3/4上課內容:Psychosocial Model、Roger's helping relationship
一、Florence Hollis 會談技巧
(一)支持性技巧:
1、有興趣的傾聽:身體前傾、專注、簡述語意等。
2、接納:接納案主是一個人,但不接納他不正確的行為。(對案主友善的態度。)
3、安慰:案主有焦慮、不安的感覺,可以安慰他,表示關心、同情心,一定要出自內心,做實在的安慰。
4、鼓勵:案主沒信心,可以鼓勵他。
(二)直接影響的技巧:(做心理治療時被嚴重禁止)
1、忠告:應該提出建議,告訴案主要怎麼做。
2、提議:建議案主,但是案主可以決定要不要採納。
3、強化:當案主差臨門一腳時,幫助案主。
4、堅持:告訴案主一定要這樣做。
5、積極說服。
6、實際干涉。
(三)探討、描述、通暢技巧:
1、探討與描述:啟發性的問話-如何、怎樣、何時、何地等,並要案主解釋發生過程,不問為什麼。
2、通暢:案主表達出他壓抑的感受(憤怒、焦慮、悲傷…),要讓案主多說一點,且要小心不可以過度通暢,因為過度通暢會引發問題。
(四)反映性的討論:
1、人與情況因素的反映討論:使案主了解自己的現況與本身因素的相互影響。
(1)現況。
(2)對想現況的反映:思想、感覺、行為。
(3)幫助案主了解自己與情況間相互影響:用問話式反映回去。
2、心理動態因素的反映討論:知道案主內在心理問題的根源,反映回去給案主。
3、人格發展因素的反映討論:知道案主的某些問題是來自於孩童早期的經驗,最終結果是要讓案主領悟、打開心結。
二、Roger's helping relationship 案主重心學派,社工員的自我反省,共10點:
1、我是否能讓案主信任?是否有能力幫助案主?
讓案主信任的兩個特點:和案主的溝通意願、有能力幫助案主
2、我是否能清楚表達,讓案主明白我的意思,明白角色之間的關係。
3、我是否能讓案主經驗到正向的態度?
4、我是否能夠允許案主自己獨立?社工員本身要夠強。
5、我是否能夠同理案主的心情與世界?站在案主的立場看世界,可以試著去同理,但不能全然同理案主。
6、我是否能對案主圈然的誠實和開放?
7、對自己是否有足夠的敏感度?我做的每個行為有什麼意義,希望案主從中學到什麼?
8、我是否能夠保護案主使他不受外界的批判和威脅?
9、我是否能讓案主不受過去事件的束縛?也不受社工員過去適時的束縛?
10、我是否能接受案主所呈現的各種各種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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