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實務問題

2008/11/28 上課內容:職業災害保護法

政府負擔經費,保護沒有勞保的勞工有最低的保障,雇主不用交保費。

一、特色:

1、保障受到職災勞工的生活。

2、涵蓋未加保的勞工。

3、保障承攬關係的勞工。

4、提供受害勞工職業訓練。

5、強化職業病的防治體系。

6、強化勞工衛生安全意識。

職災可分為因工作而產生的職業病以及受到的傷害。

二、補助項目(第8條):

1、生活津貼,按月給

 

有勞保

無勞保

1)職業疾病:10006000

V

V

2)身體障害、失能:40006000

V

V

3)職業訓練:600012000

V

V

4)退保後職業病:10006000

V

 

 

2、補助(第8條):

 

有勞保

無勞保

1)看護:8000

V5年)

V3年)

2)器具(輔具)

V

V

3)死亡家屬補助:10 /次

V

V

4)受雇職災勞工殘廢

 

V

5)受雇職災勞工死亡

 

V

6)續保保費:補助50

V

 

看護補助:有勞保5年,無勞保3

 

事業單位以其工作交付承攬者,承攬人就承攬部分所使用之勞工,應與事

業單位連帶負職業災害補償之責任。再承攬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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