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會談類型:社會工作者可依會談的方式、會談的目的與會談的對象來進行專業會談

(一)依會談的方式:電話會談、機構會談及訪視會談是常用的會談方式

會談進行的方式又通常以電話會談、機構會談及訪視會談等三類進行。

 

 

電話會談

機構會談

訪視會談

內容簡介

社會工作者透過電話的方式與案主進行專業性的談話,通常運用在諮商性或是諮詢性的談話內容上,或是用於案主初級的資料蒐集或資訊的提供。

指案主直接至社會工作者服務的機構作會談

結合訪視與會談的目的,社會個案工作者親自到案主家中進行會談

優點

方便工作者進行會談

機構的環境舒適、安全,且可以控制會談時的情境,並能面對面與案主進行對話

可以觀察到案主實際的生活環境

缺點

無法與案主直接面對面

案主的主動性及時間性配合的問題

會談時情境不易控制,且亦需與案主協調在家時間的問題

 

(二)依會談的目的:會談的目的通常可以歸納為資料性會談、診斷性會談、諮商性會談及治療性會談等四類來進行會談

 

諮商性會談

對案主一般性的生活問題或需求,進行初步地談話,所以,無所謂的案主病理性問題的診斷與分析。

資料性會談

社會個案工作者在進行問題診斷前,對案主的生活史、家庭背景、問題疾病史等,進行資料蒐集的會談。因此,資料性會談是進入專業診斷前的一個重要步驟。

診斷性會談

社會個案工作者進一步針對案主問題作綜合性的分析與資料蒐集談話。可以說是一種案主問題病理性的分析的過程,同時必須考量案主的個人本身、家庭環境及社會環境對案主行為的影響。

治療性會談

社會個案工作者運用會談的技巧,對案主問題進行具有治療性的專業談話,以恢復案主身心健康,解決案主問題,增強社會適應的能力。

 

 

(三)依會談的對象:

1、個別會談:社會個案工作者與案主進行一對一的會談。

2、家族會談:社會個案工作者與案主的整個家族來進行會談的內容。

3、夫妻聯合會談:針對夫妻關係的個案,來進行專業性的會談。

4、團體會談:以某一個團體為會談進行時的對象。

 

二、會談過程:

1、開始階段:目的是工作者與案主建立專業關係,使彼此認識,也為日後的階段做準備。最重要的工作是澄清會談目的、可以提供的服務以及案主自己對處理問題的責任;以及會談的時間。涉及層面比較一般性,不會深入問題。

2、發展階段:實現雙方所訂會談目的之過程,需要聚集焦點在會談目的上,針對案主的問題做有效的處理,且是會談中的主體。

3、結束階段:協助案主逐漸由充滿情緒的內容中步入舒緩的途徑上,準備案主退出會談和回覆原狀的手續,此外結束會談的同時也要預約下一次的會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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