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醫療社工
2009/2/16 精神衛生的體系
一、中央與地方:
1、中央:行政院衛生署
2、地方:縣市-衛生局、鄉鎮-衛生所,每50萬人,可設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 在中央與地方都要設精神衛生人員(高普考)
二、區域性的精神醫療網:
1、台北:聯合醫院松德院區
2、北部:桃園療養院
3、中部:草屯療養院
4、南部:成大附設醫院、高雄凱旋醫院
5、東部:花蓮玉里療養院
6、澎湖:縣立醫院
* 以上的醫院、療養院均為各區域的設施、人力訓練中心
* 每一萬人應設有10床精神病患的床位,全台相關診所共218家
三、以病人病程:
1、預防: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2、急性期:
(1)急診:急性住院治療
(2)門診:治療後回家
3、復健期:
(1)慢性復健治療,康復之家、日間留院、庇護性工廠、社區復健中心
(2)回家:居家治療、社區心衛中心
4、養護期:養護機構,例如:玉里療養院
四、專業人員:醫師、護士、職能治療師、心理師、社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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