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1 經濟安全與社會保險
一、經濟不安全的本質:
1、經濟不安全:國民對於目前或未來的需要與欲望的滿足不確定,而造成心理狀態與安寧的感覺上的缺乏,指憂慮、害怕、焦慮與精神上的不安。
2、經濟不安全包含下列:
(1)所得的損失:失業
(2)額外的費用:發生意外
(3)所得的不足:總所得少於滿足基本欲望與需要的所需時
(4)所得的不確定性:目前有工作,但未來的收入無法確定

二、經濟不安全的原因:
1、早死:
2、老年:
3、傷害與疾病:
4、失業:
5、工資不足:
6、物價變動:
7、天然災害:
8、個人因素:

三、社會保險的定義:
社會保險的名詞使用及內涵上觀察,較早的名稱為勞工保險,適用對象僅限於公司勞工階級,之後逐漸擴及其他會階級,將勞工保險改為社會保險。
最初以勞工保險,但屬性並非完全為強制性,為緩和階級間的摩擦為目的,以社會政策為主要手段的事實後,即以社會保險稱之。而社會保險的對象不僅限於職業別的勞工保險,勞工以外因經濟不安全的自僱者也適用,擴大到全體國民為對象的社會保險,

四、社會危險事故 :
1、老年:
2、殘廢:
3、死亡:
4、疾病:
5、傷害:
6、生育:
7、失業:

四、社會保險定義:
通常由政府採用危機集中管理方式, 對於可能發生預期損失的被保險人提供現金給付或醫療給付。有下列情形為成立要件:
1、應依據法律強制規定承保範圍。
2、除在開始實行的過渡期外,給付標準要適當,而且通常需要受撫養者才能取得賠償。
3、依法律訂定給付標準。
4、給付水準通成與其所繳納的保費並無直接相關,並且對低所得者與撫養子女較多的被保險人有利,而形成所得的再分配。
5、籌措保險給付的支付能力應有長期考慮計畫。
6、保險費用主要由被保險人、雇主或雙方共同負擔。
7、計畫必須由政府管理,或至少由政府監督。
8、計畫並非僅為公務員所設立。

五、逆選擇與道德危險:
1、逆選擇;被保險人意圖選擇較預期平均損失水準為高的保險種類,藉以圖領保險金的行為與方法。
2、道德危險:保險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圖領保險金而故意造成的危害。
* 社會保險是否依循須依循誠信原則,頗有質疑。
3、社會保險制度本身,是一種自助互動的合作制度,屬於繼續性及長期性的事業,涉及保險數理的財務基礎與保險資金的穩定性。基於個人公平性的重視,保險契約的成立必須要限制規定,導入保險倫理性的概念而成為一種復合契約的性質。

六、社會保險自助餐:
1、社會保險的原則為大數法則與費用共攤以及連帶責任的資源再分配效果,社會保險基於非自費性的福利觀念誘導了人的貪,藉以取得超值的利益,而忽視了責任觀念與道德倫理的規範。
2、自助餐效應:是一種物超所值的超值得利現象,將導致誘發需求的資源浪費與費用負擔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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