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醫療社工 2009/2/16 精神衛生的體系 一、中央與地方: 1、中央:行政院衛生署 2、地方:縣市-衛生局、鄉鎮-衛生所,每50萬人,可設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 在中央與地方都要設精神衛生人員(高普考) 二、區域性的精神醫療網: 1、台北:聯合醫院松德院區 2、北部:桃園療養院 3、中部:草屯療養院 4、南部:成大附設醫院、高雄凱旋醫院 5、東部:花蓮玉里療養院 6、澎湖:縣立醫院 * 以上的醫院、療養院均為各區域的設施、人力訓練中心 * 每一萬人應設有10床精神病患的床位,全台相關診所共218家 三、以病人病程: 1、預防: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2、急性期: (1)急診:急性住院治療 (2)門診:治療後回家 3、復健期: (1)慢性復健治療,康復之家、日間留院、庇護性工廠、社區復健中心 (2)回家:居家治療、社區心衛中心 4、養護期:養護機構,例如:玉里療養院 四、專業人員:醫師、護士、職能治療師、心理師、社工師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bingzhichen 的頭像
bingzhichen

空境界

bingzhi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