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個案工作
2008/3/11上課內容:工作者的風格、資料收集、社工員的角色
一、工作者的風格
(一)溝通的能力:可不可以聽到案主說的話,每字每句,了解意義,並可以複述、反映回去給案主,也就是聽 → 了解 → 複述 → 反映。還要了解案主的文化背景。
1、處理沉默的能力:
(1)案主不說話,社工先開始說(如自我介紹、為什麼要來等)。
(2)社工對案主:你這樣沉默,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你希望我怎麼做?
(3)案主突然沉默:說到問題的核心,此時的沉默次許可的。
2、速度:對象是小孩老人,速度要慢。
3、處理憤怒的方式:
(1)適當的反映給案主。
(2)案主對社工員憤怒,社工樣反問:我做了什麼事,使你憤怒。
(3)案主無法表達憤怒,社工員:我要是你的話,也會生氣:並教案主如何表達憤怒。
(4)案主摔東西等動作,社工員:你的行為我不容許。
(二)權威的運用:
1、只在「資訊」上做運用,如告訴案主有哪些資源可以使用等。
2、其餘都用「指導的方式」。
(三)工作的類型:
1、有衝突、協商、合作。
2、社工員必須每個層次的工作類型都要會,不能只會其中的一個。
(四)工作模式:
1、計畫式:有結構,是先會把問題、要談話的內容等先想好。
2、機會式:在偶然的狀況下,順著情境,如社區工作等。
(五)個人特質:了解本身的特質。
二、資料收集:
(一)目的:
1、架構:根據理論架構在收集資料,如人在情境中。
2、價值觀的引導:只收集有辦法處理的資料。
(二)「人在情境中」此架構應注意的事項:
1、在此系統內,主要的能量在哪:能量我可以用嗎?是正向的還是負向的能量?
2、潛在的能量在哪:如果可以叫出來,用在案主身上是最好的;如果不行,也要告知案主有潛在的能量。
3、在此系統中接納外界與抗拒外界程度最高的是哪些部份:要從最能接納外界體系進入。
4、案主的行為狀況是否為典型:是不是一般人鳩會有的。
5、緊張的程度:也就是系統中的壓力,輕微的壓力對案主來說是好的。
6、接受回饋的能力:案主是某可以接受負面的評價。
7、改變系統一部份,其他部份會有什麼改變:社工員要有預測的能力,預測改變是好還是壞。
8、關鍵要素: 生存、親和、成就。
9、優勢來源。
(三)資料收集的種類:
1、問問題:包含口語的、書面的、結構的、非結構的。
(1)口語+結構:事先想好問題。
(2)口語+非結構:有大概的方向,最常使用。
(3)書面+結構:資本資料表等。
(4)書面+非結構:通常是一張白紙,讓案主自由發揮。
* 書面比較少用,但是有好處,案主可自由發揮。
(四)收集資料要注意的要點:
1、不要只使用一種方法,可以結合多種方法。
2、收集資料的對象是什麼樣的人,要怎樣收資料,看對象收集對的資料。
3、在不同的地點是否有同樣的行為。
4、確定自己想知道的是什麼,不要擴大問題。
5、收集資料個過程是否讓案主感到壓力。
6、工作員本身的偏見:偏見來源,理論背景、價值觀、對已知的訊息、對案主的認同感等都會影響。
三、社工員的角色:
(一)李斯特的個案工作角色分類:
1、直接服務的提供者:
(1)個人服務和諮商。
(2)婚姻和家庭治療。
(3)相關資訊的叫教育者和提供者。
(4)團體服務。
2、社社會系統的連結者:
(1)社會服務經紀人:熟悉現有的社區資源,對案主的需求做出適當的轉介。
(2)個案管理者和協調者:評估案主的需求,協調現有的服務和資源,確保案主在適當的時間內,得到真正需要的服務和資源。

(3)調解者和仲裁者:消除服務輸送過程的障礙,消除雙方的溝通障礙,澄清雙方的誤解,處理雙方的負面情緒。
3、系統的維護與促進者:評估組織結構、機構政策,以及其他機構間的關係,了解機構服務輸送過程的困難與障礙。
(1)組織分析者:分析組織結構、機構政策,需具備組織和管理學相關知識。
(2)促進者和監督者:促進服務輸送效能的方案,對機構管理者的建議,召開機構會議以討論相關的問題。
(3)團隊成員:充分運用社區資源,以達到資源充分連結的目標。
(4)顧問和商議者:尋求其他專業的諮詢,提供資訊給別人。
4、研究者與研究使用者:
(1)方案發展者。
(2)計劃者。
(3)政策和行政的發展者。
(二)朵佛曼的個案工作角色分類:
1、經紀人
2、倡導者
3、教育者
4、使能者
5、個案管理者
6、諮商者
7、仲裁者
8、研究者和評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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